|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精神,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健全党内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以及区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推进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区党办字[2010]5号)的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全镇党的基层组织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袁州赶超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依纪依法的原则。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应当公开的党组织形成的重要议程、决定和其它党内事项依纪依法进行公开。
(二)保障权利的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党内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多样、简便、实用。
(四)积极稳妥的原则。推进党务公开既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规范操作,有序推进。
三、公开的内容
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主动公开;凡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要求党组织进行公开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都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可以作出书面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
(一)党组织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本级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研究“三重一大”的情况和审定的重大政务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制定的重要文件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等。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情况;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情况;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党代表推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党员权利情况、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基本情况、职责分工、联系方式;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情况。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处理等情况。
(六)党内制度建设情况。党组织议事规则;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重要制度的改进和完善等情况。
四、公开的办法
(一)公开的方式
1、日常式公开。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栏、电子屏幕,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简报、设立网站,新闻媒体播报等方式,向党内外公开党内事项。
2、互动式公开。通过领导热线电话、“领导接待日”、座谈会等方式,为党员群众咨询政策、释疑解难、建言献策、办理事项提供平台,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3、点题式公开。通过收集党员群众需要了解的党务情况及意见建议,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答公开或反馈。
(二)公开的程序
1、提出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次公开的具体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或责任人提出,并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确定。本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职能部门或责任人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按照规定报审。
3、实施公开。及时公开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4、处理反馈。对收集到的党员、群众有关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处理整改、及时沟通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公开。
5、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案。
(三)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要按照尽量公开、公开时间尽量长的要求规范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指导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指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
3、逐段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要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未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导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及时进行公开。
五、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推进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邓琪任组长,彭娜、陈波、罗庆师、周建平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办公室为成员,办公室设党政办,由陈波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镇党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完善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例行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建立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推动工作落实;逐步建立党内事务听证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旁听、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党员定期评议等制度,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和完善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在党务公开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镇纪委将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将把检查结果在全镇通报。对工作抓得好的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工作不力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将严肃批评,并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共袁州区竹亭镇委员会
2011年5月10日
主题词:党务公开 党的基层组织 实施方案
报送:区委办。
中共袁州区竹亭镇党委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印发共印25份
竹亭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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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村党支部党务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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